儘管可以將多種不同的特徵組合作爲位置尺寸的基準,但即便如此,亦應遵守一般原則選擇基準特徵。以位置尺寸的常見場景爲例,可使用圓或圓柱作爲唯一的基準特徵。
另外一種可接受的操作方法是選取一組符合 3-2-1 坐標系原理的基準特徵。(請記住,基準的最低定義要求爲:至少采用 3 個基準點描述第一個基準,至少采用 2 個基準點描述第二個基準,至少采用 1 個基準點描述第三個基準。)這表示,選取的特徵應爲面、線和單個點。
但是,3-2-1 對齊原則也可以用於平面/直線/直線、平面/直線/圓、平面/圓柱/圓柱以及很多其他組合。
在多個圓特徵已經用於「最大材料條件」(MMC) 或者「最小材料條件」(LMC) 時,
來自 TP 軸的補償公差將不大可能是其他補償公差的一個簡單附加,因爲將發生最佳擬合計算來確定正確的補償公差。
可使用 MMC 或者 LMC 來測量任何圓特徵或者槽特徵。
所有非圓特徵都是測量的「無論特徵維度」(RFS )。
選擇了基準特徵時,將相對於基準的坐標系計算位置的 X、Y、Z 和 PA、PR 軸,但爲解讀值之便,將顯示在目前坐標系中。此外,必須使用本主題中介紹的一般步驟選擇基準特徵,否則尺寸很可能得出異常結果。
選擇了使用基準時位置尺寸的一般規定:
選取特徵控制框中指定的所有基準,執行相應擬合。爲基準 1、基準 2 和基準 3 選取的特徵代表主基準、第二基準和第三基準,它們用於限制六個自由度(3 個平移度和 3 個旋轉度)。
此圖顯示 3D 空間的 6 度自由度(x、y、z、u、v 和 w)
確保所有測量的特徵命令(基準和特徵)在「理論值」欄位都包含正確的標稱值 (X,Y,Z,I,J,K)。(擬合處理序參考測量特徵命令,以計算基準條件約束和尺寸結果。)
測量特徵命令以及相關的位置維度命令必須來自同一個坐標系(確保標稱值正確並與繪圖上叫用為基本維度的值相同) 。這在無 CAD 的情況下進行程式設計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將需要編輯測量特徵命令(猜測模式),以提供正確的標稱值(用於擬合)。
請勿在設定選項對話方塊(編輯 | 喜好設定 | 設定)的一般標籤中使用忽略 CAD 到工件選項。
備註:當基準有修飾詞(MMC 或 LMC)時,建議使用較新的位置特徵控制框標注法。選取了使用基準的傳統位置命令可用於遷移測量常式。
補償改良
在計算基準補償時,若此基準特徵上早先有位置尺寸或方向尺寸,位置和/或方向公差新增至基準補償,以計算此基準的實際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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