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基準

所謂基準,就是指理論上完美的平面、點或軸參照特徵,表示接合工件。在特徵控制框 (FCF) 中參考基準以約束最多六個自由度(三個平移度和三個旋轉度)。要定義 FCF 中使用的基準,首先應建立將作爲基準的特徵。這些特徵可以是自動特徵、測量特徵,也可以是構造特徵。一旦建立特徵,即可使用基準定義 (DATDEF) 命令將其定義爲基準。每條 DATDEF 命令將一個基準字母(如基準 A)與測量程式中的一個特徵進行關聯。

建立基準定義

要定義基準,請使用「基準定義」對話方塊。可采用以下方式存取此對話方塊:

帶有加號按鈕的FCF示例

PC-DMIS 顯示基準定義對話方塊。

「基準定義」對話方塊

「基準定義」對話方塊

基準字母(上述螢幕截取畫面中的 "A")預設爲下一可用的基準字母。PC-DMIS 按從 "A" 到 "Z" 的順序標註基準,然後再按從 "AA" 到 "ZZ" 的順序標註。從特徵清單選取要與基準字母關聯的特徵後,按一下建立建立按鈕將變爲啓動狀態,您祇要從清單中選取一個特徵即可。建立定義後,PC-DMIS 向「編輯」視窗中插入一條 DATDEF 命令。例如,若選取 PLN1 並將其與字母 "A" 關聯,「編輯」視窗的命令將爲:

DATDEF/FEATURE=PLN1,DATUM=A

選取的特徵顯示在特徵清單中,關聯的基準字母在括弧中。上例 PLN1 現在顯示在清單中的是 PLN1(A)。

要建立附加的 DATDEF 命令,繼續選取特徵並按一下建立。如果不想按照預設的字母順序建立基準,可在基準方塊中修改字母再按一下建立

使用基準定義對話方塊建立所有基準後,可使用 XactMeasure GD&T 對話方塊建立 FCF 尺寸,並將已定義的基準特徵指派給這些尺寸。

補償改良

在計算基準補償時,若此基準特徵上早先有位置尺寸或方向尺寸,位置和/或方向公差新增至基準補償,以計算此基準的實際大小。

指定 FCF 中的復合基準

圖的標註以 A-B(其中基準被標爲 A 和 B)的格式顯示復合基準。這表明,指定的基準應作爲一個基準一同使用。

複合基準僅適用於位置 FCF 尺寸或輪廓 FCF 尺寸。您祇能選取圓或圓柱特徵(不支援平面作為複合基準)。

要指定復合基準:

  1. 建立單個基準。有關如何執行此項操作的資訊,請參閱「定義基準」。

  2. 選擇功能表項目或工具列圖示,建立位置或輪廓 FCF。將出現 XactMeasure GD&T 對話方塊。

  3. 特徵控制方塊編輯器區域的 <dat> 欄位中指定復合基準。清單僅顯示單個的基準,不過您可以直接鍵入所需的基準組合。選取或鍵入第一個基準的 ID,鍵入一條橫線,再鍵入組合中最後一個基準的 ID。如復合基準使用了基準 A 和 B,則將:

  1. 選取 FCF 的特徵(或多個特徵)。

  2. 填寫 FCF 所需的內容。

  3. 按一下建立

如何對 MMB 的複合基準套用補償

假定您采用 MMB 的複合基準 D-E 爲一個孔定義了位置 FCF,例如:

PC-DMIS 依據每個基準的測量大小,以及標稱標籤中指定的 D2 軸(第二基準)的正負公差,計算複合基準中每個基準的公差:

顯示 D2 軸和正負公差值的標稱標籤

依據這兩個孔的測量大小,基準 D 的補償可能與基準 E 的補償不同。擬合過程考慮這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