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校驗程序允許您校驗測量機的燈。燈校驗可確保照明範圍保持線性,並且變更變焦儲存格上的放大倍率不會明顯改變硬體能力之內的工件照明。
需要校驗光學系統照明的時間爲:
變更或更換燈時應重新校驗此燈。
室內照明有明顯變化時。
達到燈的壽命時。
變更亮度或獲取相機設定時。
更換光學裝置時。
修復變焦儲存格時。
更換相機時。
「校驗光學裝置」時在校驗齊心/齊焦前(因爲此校驗要求進行)。
要校驗燈:
從校驗測頭對話方塊的下拉式清單選取校驗照明。
按一下校驗,以顯示校驗照明對話方塊,每個燈的校驗日期顯示在括弧中。如果您尚未對燈進行校驗,括弧的中的文字將顯示「未校驗」。
「校驗照明」對話方塊
選擇需要校驗的燈旁邊的核取方塊。
根據燈的類型準備校驗:
子級(底/輪廓)燈要求校驗時清除工作台,影像要對焦工作台。
頂(表面/環)燈要求標準器或紙張位於視野中,影像要對焦表面。
標記自適應模式核取方塊,將自適應校驗模式套用至校驗過程(如需)。
標記了「自適應模式」核取方塊的「校驗照明」對話方塊
「自適應校驗」模式可能會導致現有測量程式出現問題。若沒有自適用校驗模式,某些軟體設定的層將會不一致。相機中的實際照明與命令值不相符。在「自適應校驗」模式下執行照明校驗後,相機中的機器照明將與命令值相符。
按一下校準。校驗過程開始。此過程將需要幾分鐘時間。
在有變焦儲存格的系統上進行校驗時,PC-DMIS 影像測量 爲照明測量選擇不同的放大倍率,此值以放大倍率步長指示。此值顯示目前的放大倍率及測頭工具箱的放大倍率標籤中顯示的值。
校驗亦將設定不同倍率時不同照明值所對應的照明強度。照明灰階指示此照明的強度。值的區間爲 0(黑)至 100(白)。
校驗照明 - 進行中
一旦校驗完成,校驗照明對話方塊將顯示校驗燈的新日期。
按一下關閉按鈕或完成步驟 3-5 校驗其他燈。
終止按鈕僅在校驗期間可用。此按鈕可停止校驗,終止校驗過程中收集的任何資料,並爲目前燈重新啟動既有校驗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