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驗視覺測頭

校驗 影像 測頭要透過測頭公用程式對話方塊完成。在大多數情況下,應在測量 影像 測頭前完成每個校驗。要存取此對話方塊,從編輯視窗選取已新增的測頭。然後按 F9 或者選取插入 | 硬體定義 | 測頭功能表項目。

「測頭公用程式」對話方塊 - 指定的視覺測頭

使用所需的元件定義 影像 測頭。從活動測尖清單選取該測尖,然後按一下測量來存取校驗測頭對話方塊

「校驗測頭」對話方塊

校驗測頭對話方塊允許您選擇並執行如下校驗。這些校驗應按下面列示之順序執行:

對於某些校驗(測頭偏移和照明),必須首先校驗像素大小。否則,校驗按鈕將被停用,對話方塊中將顯示一則警告訊息。參考「校驗光學」主題中的「像素大小」說明。

更多資訊:

測頭定義備注

視覺測頭的考慮事項

使用光學校驗標準憑證資料

同心度校驗模式